“呜——!”
刺耳的火车鸣笛声像一根钢针,猛地扎进沈小衣的鼓膜。
她猛地睁开眼。
没有漫天飞舞的冰冷大雪。
没有刺骨的寒风和知青点破败的牛棚。
眼前是七十年代末喧闹拥挤的火车站。空气里弥漫着煤渣和劣质旱烟的味道。
沈小衣低头。
自己正穿着一套打满补丁、破得露出棉絮的粗布褂子。干瘪瘦小的身体只有四岁。
她重生了。
回到了被亲生父母找回来的这一天!
“小衣,跟爸爸回家。”
头顶传来一道极力压抑着嫌弃,却硬要装出慈爱的声音。
沈小衣抬头。
面前站着一个穿着笔挺中山装的男人。梳着大背头,胸口别着钢笔,正是她的亲生父亲,县纺织厂的厂长,沈卫国。
沈卫国身边,紧紧贴着一个穿着粉色小洋裙、踩着黑皮鞋的女孩。
是沈娇。沈卫国养了四年的假千金。
此时,沈娇正用那双看似天真,实则藏着算计和得意的眼睛看着她。
“小衣姐姐。”沈娇捏着嗓子,声音甜得发腻,“你快过来呀。爸爸说你以前在乡下受苦了。你放心,虽然你身上好脏,但我不会嫌弃你的。以后我的旧衣服,都可以送给你穿。”
周围等火车的人听见这话,纷纷露出赞许的目光。
“这厂长家的养女真懂事。”
“可不是嘛,亲生的在乡下养废了,看着脏兮兮的,还是养女贴心。”
沈卫国听到众人的议论,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。
他伸出手,递向沈小衣,语气带着施舍:“听见了吗?你娇娇妹妹多大度。赶紧跟我走,以后把你这穷酸做派改了,别丢我们沈家的脸。”
沈小衣看着那只手,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
前世的记忆像毒蛇一样缠上她的脖颈。
就是这只手,在认亲回家的第一天,为了哄沈娇高兴,狠狠扇了她一个耳光。
也是这只手,在几年后签下了那份逼她代替沈娇下乡当知青的同意书。
她在那个寒冬腊月的东北乡下,替沈娇干最累的活,受尽极品亲戚的虐待,最终活活冻死在雪地里。
临死前,她只听说沈卫国一家高升去了首都,沈娇成了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女。
这福气,这辈子谁爱要谁要!
沈小衣冷冷地看着沈卫国,果断地往后退了一大步。
躲开了那只虚伪的手。
沈卫国的手僵在半空,脸色瞬间黑如锅底。
“死丫头!你什么意思?”他压低声音,咬牙切齿。
沈小衣没有理他。
她乌黑的大眼睛迅速在火车站的人群中搜寻。
前世被冻死前,她曾听村里的长辈闲聊过。这个年代,想要活下去,得找个狠人。
突然,她的目光定住了。
火车站售票处的阴暗墙角里,靠着一个男人。
男人穿着一件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旧棉袄,洗得发白的单裤卷到小腿肚。脚边随意扔着一个空瘪的破布袋。
他低着头,看不清容貌。但周身散发着一种冷戾、野蛮的凶光。
周围来来往往的旅客,全都有意无意地绕开他五米远。
沈小衣认得他。
邻村黑水村的沈老三。十里八乡出了名的“街溜子”、“穷光蛋”。听说打架不要命,连狗见了他都得绕道走。
但他未来,却是掌控这片区域黑市交易的隐形巨头!
最关键的是,他没有被道德绑架的亲戚,没有虚伪的体面。跟着他,至少能堂堂正正地吃土,绝不会被暗算致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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